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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资金政策

《成都市科技金融资助管理办法》解读文本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4-11-04  浏览:
  一、制定背景
 
 
  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因其资产轻、融资额度小、缺乏信用记录等造成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企业尤其是初创期、种子期企业生存发展的桎梏。2013年8月,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意见》(简称《意见》),确定了“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主要任务,提出“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的工作要求,为此,我们提出制定鼓励和支持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多渠道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政策措施,作为贯彻落实《意见》的配套政策。
 
 
  在国家和省、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大背景下,《成都市科技金融资助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旨在进一步完善我市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到上市融资以及建立创新创业保障机制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提升创新型企业投融资能力,促进科技和金融紧密结合,加快企业创新发展。同时,《办法》将科技项目的财政资金支持方式调整为后补贴,是对“企业出题、先行投入、市场验收、政府补助”组织实施方式的有益探索。
 
 
  二、文件主要内容
 
 
  (一)关于支持领域和对象
 
 
  办法要求支持对象主要是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以及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资金服务的天使投资人、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等。
 
 
  (二)关于项目申报要求
 
 
  一是天使投资补助方面。主要包括天使投资创业补助和天使投资者个人所得税补贴。天使投资创业补助是指我市初创期、种子期企业获得天使投资,以及由创投机构投资、引进并入驻市级以上孵化载体的市外种子期、初创期企业给予的一次性经费支持。种子期、初创期企业须成立时间在8年以内、净资产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或年销售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且技术创新及商业模式创新特色明显;天使投资者个人所得税补贴是指对天使投资人或风险投资基金管理人对种子期、初创期企业投资额相对应的个人收入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给予的补贴支持,天使投资人在实施天使投资后一年内可进行申报,并提交备案材料。
 
 
  二是债权融资补助,主要包括信用评级补助、担保费补助、贷款利息补助等方式。担保费补助和贷款利息补助仅仅针对三类贷款,即信用融资、股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且企业必须在本息结清后方能申请;申请信用评级补助的企业,其所开展的信用评级服务须用于信用贷款,且评级机构须获得主管部门的认定或备案。
 
 
  三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补贴。采取分阶段拨付的方式,即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合格证券机构辅导,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完成工商变更的,可以申请完成股份制改造的经费补贴,企业实现成功挂牌的,可以申请挂牌的经费补贴。
 
 
  四是科技与专利保险补贴。按照扩大企业受益面、吸引更多的保险公司开发更多的符合科技企业特点的险种原则,实施保险公司及其险种评审制度,并对不同险种施以不同强度的补贴比例。
 
 
  (三)关于补贴经费
 
 
  天使投资创业补助:给予被投资企业所获投资额10%、最高100万元的创业补助。
 
 
  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补贴:按其个人投资额相对应的个人收入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的市级地方留存部分给予补贴。
 
 
  信用评级补助:给予企业实际发生信用评级费用的50%、每户每年补助总额最高5万元的经费补助。
 
 
  担保费补助:给予企业实际发生担保费用50%、每户每年补助总额最高20万元的经费补助。
 
 
  贷款利息补助:给予企业按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实际发生的利息额的30%、每户每年补助总额最高50万元的经费补助。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补贴:完成股份制改造的,给予企业20万元补贴;成功挂牌的,给予企业230万元补贴。
 
 
  科技与专利保险补贴:重点险种按实际保费的60%给予补贴,一般险种按40%给予补贴,每年对每户企业补贴总额度不超过20万元。
 
 
  解读机构: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解读人:科技投融资与财务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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