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将2013年度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11月3日至11月11日,共7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省民族宗教委、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民族宗教委联系人:方莉,电话:020-83361578
省财政厅联系人:于涛,电话:020-83170262
附件:2013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安排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14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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