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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资金政策

广东省关于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应急项目)安排情况的公示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4-11-06  浏览:
  我省粤西地区遭受强台风袭击,造成部分地区严重洪涝灾害。为尽快开展灾后安全生产救灾复产工作,及时排除因自然灾害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三防”办公室对强台风所引发的洪涝灾害统计情况,拟安排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应急项目)500万元支持受灾地区救灾复产,相关资金已列入省级救灾资金一揽子方案。现按规定对资金安排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单位及金额详见附件)。公示期自11月4日至11月12日,共7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向省安全监管局、省财政厅反映。
 
 
  联系方式:省安全监管局王昌国,电话:83135932;
 
 
  通信地址: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9号
 
 
  省财政厅陈斌,电话:83170213。
 
 
  附件: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应急项目)安排表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财政厅
 
 
  2014年11月4日
 
 
  附件:
 
 

  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应急项目)安排表

 

 

序号 地区 金额(万元)
1 湛江市徐闻县 100
2 湛江市雷州市 100
3 湛江市遂溪县 50
4 湛江市廉江市 50
5 湛江市吴川市 50
6 湛江市麻章区 30
7 湛江市坡头区 30
8 湛江市开发区 30
9 湛江市霞山区 30
10 茂名市电白区 30
合计   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