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现将2014年省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专项业务费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11月7日至11月17日,共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财政厅联系人:梁智毅,电话:020-83170195
何环,电话:020-83170036
广东省财政厅
201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