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要求和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为保证中央补助资金公开、公平、公正、合理安排和使用,确保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的完成,现将中央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补助范围
2014年有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的101个县(市、区)。
二、补助对象
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农村贫困农户的危房改造。
三、补助标准
2014年中央对我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的农村危房改造户均补助0.85万元,对其他地区户均补助0.75万元。我省依据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的地域差异、困难程度、成本需求、改造方式等不同情况,确定“三类两档两级”的分类补助标准。具体如下:
类别 | D级危房(万元) | C级危房(万元) | ||
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 | 其他贫困户 | 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 | 其他贫困户 | |
三州和其他民族自治地区县 | 1.6 | 1.6 | 0.85 | 0.5 |
秦巴山区、乌蒙山区县和其他国家级贫困县 | 1.6 | 1 | 0.85 | 0.5 |
一般地区县 | 1.6 | 1 | 0.75 | 0.4 |
县(市、区)政府在保证年度危房改造任务量不缩减、资金不截留的前提下,充分用好中央补助资金,灵活确定不同贫困程度、不同改造方式的计划任务。
附件:2014年四川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