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4年度广东省博士后专项经费分配方案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11月17日至11月25日(共7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省人社厅、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省人社厅袁玉葵,联系电话:020-83354905
省财政厅刘晓燕,联系电话:020-83170072
附件:2014年度广东省博士后专项经费明细分配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14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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