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科发计〔2014〕186号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省级有关单位:
现将科技部《关于下达2014年度有关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计〔2014〕30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有关科技计划管理办法,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11月13日
科技部关于下达2014年度有关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国科发计〔2014〕3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科技部2014年度国家星火计划、火炬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和软科学研究计划立项工作已经完成,现将项目清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计划的管理办法,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附件:
1.2014年度国家星火计划
2.2014年度国家火炬计划
3.2014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12
4.2014年度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
科技部
201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