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将2013年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通报等专项资金的分配方案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11月20日至11月28日(共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财政厅联系人:涂剑锋,电话:020-83170600
省卫生计生委联系人:吕水文,电话:020-83853565
附件:1.2013年度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通报专项资金分配表
2.2013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表彰奖励经费分配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1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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