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3年南菜北运西果东送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财建〔2013〕579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09〕228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加强农产品流通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商办建函〔2013〕832号)和《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南菜北运产区建设工程项目资金的通知》(粤经信市场函〔2013〕3048号)的有关规定,经地市推荐和专家评审,拟安排中央财政南菜北运产区建设工程专项资金5550万元对7个申报项目予以扶持(详见附件)。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联合上报中央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财工〔2014〕295号)的要求,现拟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对拟支持项目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
2014年11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省商务厅市场规划处与建设处邱余020-38815411,传真:020-38802402,电子邮箱:qiuyu612@163.com;王樱020-83170877,传真:020-83170266,电子邮箱:ctqyc@21c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