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推进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推进作用,根据《上海市企业自主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上海市鼓励引进技术的吸收与创新规定》,市经济信息化委开展了上海市企业自主创新专项资金(引进技术的吸收与创新计划)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
现将上海市企业自主创新专项资金(引进技术的吸收与创新计划)拟支持单位予以公示,本次拟支持金额合计为4960万元。
公示日期:2014年11月28日至2014年12月4日。
联系人:黄永强,联系电话:23113692,传真:63584550电子邮箱:huangyq@sheitc.gov.cn。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O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