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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与选拔的通知》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4-12-01  浏览:
  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组织人事部、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局,各相关单位:
 
 
  现将《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与选拔的通知》(黔人领发〔2014〕9号)文件转发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并于2014年12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与选拨工作的通知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17日
 
 
  (联系人:胡茂娟;联系电话:7989196)
 
 
  附件
 
 
  黔人领发〔2014〕9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与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才工作领导(协调)小组,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省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党组(党委),省属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党委,省管国有企业、中央在黔单位党委(党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第十一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我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黔人领发〔2013〕8号)和《贵州省“百千万人才”评审认定与跟踪考核实施细则》(黔组发[2013]131号)有关规定,现就组织开展2014年度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与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大2014年度“百千万人才”引进工作力度
 
 
  (一)明确引进范围。重点围绕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电子信息、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引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领军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
 
 
  (二)强化工作职责。在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百千万人才”引进各项具体工作。各市(州)人才工作领导(协调)小组、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及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经信委、省卫计委、省农委、省扶贫办、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工商联、省民营经济发展局等部门要按照黔人领发[2013]8号文件明确的工作职责,切实抓好本地区、本部门“百人领军人才”和“千人创新创业人才”的引进工作。为确保实现“到2015年,引进领军人才100名左右、创新创业人才1000名左右、专业技术人才10000名左右,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和人才集群”的目标,原则上各市(州)、上述各有关省级主管部门2014年度在各自范围内要引进2名“百人领军人才”、10名“千人创新创业人才”。
 
 
  (三)报送需求信息。为有针对性地做好人才引进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及有关单位技术攻关需求,认真汇总本地本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对“百人领军人才”、“千人创新创业人才”的岗位需求、引进人数、攻关方向及用人单位能提供的相关优惠待遇等情况,填写《2014年度贵州省“百人领军人才”、“千人创新创业人才”需求汇总表》(附件1),于2014年11月15日前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开展集中推介。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等部门对各地各部门报送的人才需求情况进行梳理,根据我省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2014年度人才引进的主要领域、数量和拟开展人才引进的区域,采取开展专场人才推介会、洽谈会及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猎头公司、人才中介机构推荐等方式,大力引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各类高层次人才。
 
 
  (五)推进“万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各市(州)人才工作领导(协调)小组、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在开展“百人领军人才”和“千人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工作的同时,要结合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扎实推进“万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按照黔人领发[2013]8号文件要求,制定专门工作计划,明确具体责任单位,于2014年11月30日前将本地区出台的引进“万人专业技术人才”的政策措施及2013年1月1日以来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情况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继续做好“百人领军人才”和“千人创新创业人才”申报评选工作
 
 
  (一)申报对象。2013年1月1日以后引进到我省企事业单位(含非公经济组织),并在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电子信息(大数据)、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工作或创业的高层次人才。
 
 
  (二)申报条件
 
 
  1、基本要求。申报人选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个人信誉和突出专业贡献,具有较高社会声誉、较大发展潜力和专业引领作用。
 
 
  2、资格条件。申报人选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黔人领发〔2013〕8号)和《贵州省“百千万人才”评审认定与跟踪考核实施细则》(黔组发[2013]131号)有关规定。
 
 
  (三)申报程序
 
 
  1、单位推荐。用人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或当地引进的企业负责人、技术骨干,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本人填写《贵州省“百千万人才”评审认定申报书》(附件2),经用人单位或企业所在地政府或园区管委会审核通过后,将申报材料报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审定,经审定同意的出具推荐意见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个人申报。对个人来黔投资创业、没有与当地政府或园区管委会签订引进协议的高层次人才,可自行填写《贵州省“百千万人才”评审认定申报书》,送当地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出具推荐意见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提交材料
 
 
  申报人须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创新类申报人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贵州省“百千万人才”评审认定申报书》;
 
 
  (2)申报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聘用(劳动)合同或协议;
 
 
  (3)申报人近5年来反映本人学术技术水平和成果的论著目录及代表作品原件或复印件,论文被收录和引用情况;
 
 
  (4)申报人近5年来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等;
 
 
  (5)申报人近5年来拥有的发明专利及反映本人成果转化或项目产生经济社会效益的证明材料;
 
 
  (6)其他能证明申报人能力和业绩的相关材料。
 
 
  2、创业类申报人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贵州省“百千万人才”评审认定申报书》;
 
 
  (2)申报人与企业所在地政府或园区管委会签订的招商引资(智)合同或协议;
 
 
  (3)申报人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说明书和专利证书、知识产权证书;
 
 
  (4)申报人企业工商登记、纳税及创业项目等进展情况;
 
 
  (5)申报人近5年来反映本人成果转化的相关证明或项目产生经济社会效益的评估报告;
 
 
  (6)其他能证明申报人能力和业绩的相关材料。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一式两份。其中:《贵州省“百千万人才”评审认定申报书》双面打印,单独装订;其他材料按先后顺序装订,并制作目录、标注页码。
 
 
  (五)其他事宜
 
 
  1、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黔人领发[2013]8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申报推荐工作,并对申报人选严格把关。
 
 
  2、为确保申报评审工作公开透明,各地各部门须将申报人选有关情况在当地报纸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评审认定的方可上报。
 
 
  3、各地各有关部门于2014年12月30日前将《贵州省2014年度“百千万人才”评审认定申报人员花名册》(附件3)及申报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逾期不再受理。
 
 
  2014年度“百千万人才”引进与选拔工作事关人才强省战略大局,请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务必按照工作要求及时安排部署,确保我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有序推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贵州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0月17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人才办:王鸣明,0851-5890786,省人社厅:阳旭凯,0851-5837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