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将2014年度三防抢险慰问金安排计划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12月1日至12月9日(共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逾期或匿名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省水利厅联系人:谢伟,电话:020-38356433;
省财政厅联系人:石佳平,电话:020-83170961。
附件:2014年度三防抢险慰问金安排计划
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财政厅
2014年12月1日
2014年度三防抢险慰问金安排计划(单位:万元)
序号 | 单位名称 | 金额 | 其中: | |
合计 | 春节 | 建军节 | ||
1 | 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 | 20 | 20 | / |
2 | 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省军区 | 30 | / | 30 |
3 | 武警广东省总队 | 30 | 10 | 20 |
合 计 | 80 | 30 |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