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经市交通运输委初审,市财政委复核同意,拟给予如下新认定的第九批重点物流企业一次性纳税资助:深圳市金鹰鹏物流有限公司30万元、深圳市万华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30万元、深圳市路迪斯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30万元、中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30万元、深圳市英捷迅实业发展有限公司30万元、深圳市富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30万元、深圳市海昌华海运股份有限公司30万元、深圳市宏宝物流有限公司30万元、深圳市联运通物流有限公司30万元、深圳市中技物流有限公司30万元。
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14年12月3日至2014年12月13日止。
若对上述企业取得财政资助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通过电话或书面向市交通运输委反映,否则不予受理
受理情况反映部门、电话和地址:
部门: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
83228000
联系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公路主枢纽管理控制中心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