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14年省级技工教育相关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公示如下(附后)。公示期自12月3日至12月11日,共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省人社厅联系人:高超,联系电话:020-83133961
省财政厅联系人:简单,联系电话:020-83170231。
广东省财政厅
201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