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2014年广东省价格监测信息采集补助资金明细分配计划予以公示(附件)。公示期自2014年12月8日至12月16日(共7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发展改革委联系人:朱道洋电话:020-87306185
省财政厅联系人:王浩斌,电话:020-83170053
附件:1.2014年广东省价格监测信息采集补助资金分配汇总表
附件:2.2014年广东省价格监测信息采集补助资金明细分配表
相关附件下载:广东省价格采集补助资金汇总表.xls
省发展改革委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