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2014年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经费安排计划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2014年12月8日至12月16日,共7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省财政厅、省气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财政厅联系人:文宇?,电话:020-83170593
省气象局联系人:甘芬芳,电话:020-87672531
广东省财政厅
201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