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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关于组织实施2015年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产业园区改造提升资助计划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4-12-10  浏览:
  各有关单位:
 
 
  按照《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深府〔2011〕165号)和《关于深圳市加快产业转型升级配套政策的通知》(深府〔2012〕90号)精神,我委决定组织实施2015年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产业园区改造提升资助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登录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专项资金系统http://zj.szjmxxw.gov.cn/sfwweb/,在线填报资助计划的资助项目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具体申报条件、申请材料、受理时间和咨询电话,参见资助申请指南(见附件)。
 
 
  三、此项资金支持方式和支持数量等将最终以市政府审定通过的《深圳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准。
 
 
  四、我委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为项目建设单位代理我市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申报事宜,请项目建设单位自主申报。我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
 
 
  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我委和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即向我委举报。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按要求积极申报。特此通知。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