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14年旅游扶贫专项资金(剩余部分)明细分配计划(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2月10日至12月18日,共7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财政厅、省旅游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财政厅联系人:黄卓,电话:83170091
省旅游局联系人:江飞,电话:87513553
广东省财政厅
201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