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2014年省级港口建设费专项资金初步分配方案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2014年12月12日至12月22日,共7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交通运输厅联系人:余锦杰,电话:020-83730831;
省财政厅联系人:王婧玮,电话:020-83170232。
广东省财政厅
201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