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14年省级中医药强省建设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如下(详见附件)。公示期自12月15日至12月23日,共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中医药局、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中医药局:林劲松,020-83848467;
省财政厅:廖建中,020-83170197。
广东省财政厅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