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2014年广东省贫困归侨扶贫救助补助资金安排计划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2014年12月15日至12月23日(共7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省财政厅、省侨办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财政厅联系人:文宇?,电话:020-83170593
省侨办联系人:黄林炎,电话:020-87353913
广东省财政厅
201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