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安排计划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12月15日至12月23日,共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逾期或匿名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省水利厅联系人:刘艳敏,电话:020-38356570;
省财政厅联系人:石佳平,电话:020-83170961。
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财政厅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