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九江、萍乡、赣州、吉安、宜春、抚州、上饶市发展改革委:
经我委2014年第24次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现下达安义、星子、奉新县等13个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省预算内基建投资计划1000万元(具体项目和投资安排计划详见附表),资金从《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我省2014年省预算内基建投资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赣发改投资[2014]841号)的“待安排”项下安排。省预算内基建投资专项用于改善以上县、乡两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条件,与我委赣发改就业字[2012]2165号、赣发改就业[2013]132号和赣发改就业[2014]686号已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进行省级配套。
国家已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实行按月调度制度,中央预算内投资执行考核情况将与投资安排挂钩。请及时转发有关县(市、区),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加强项目进度、质量和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和项目按计划建成,并落实专人于每月2日前将项目截至上月底分来源的实际到位资金和完成投资等实施进展情况报我委就业和收入分配处。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2014年12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