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府〔2013〕125号)和《广东省省级水利建设与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农〔2014〕193号)的相关规定,省财政厅、省水利厅拟定了2014年度省级水利基础性工作经费安排方案。现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经费安排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14年12月18日至12月26日,共7个工作日。如对经费安排方案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向省水利厅或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下载:2014年度省级水利基础性工作经费安排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刘智光(省水利厅规计处)
电话:020-38356435,传真:020-38356450
(二)明伦(省财政厅农业处)
电话:020-83170321,传真020-83170221
广东省财政厅
201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