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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资金政策

关于拨付伊犁州2014年第二批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优势特色种养示范项目资金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4-12-23  浏览:

  伊犁州财政局:


  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各地2014年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增量资金指导性指标的通知》(国农办〔2014〕133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上报2014年度第二批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畜牧专项项目初步设计及实施计划的报告》(牧计字〔2014〕118号),现拨付你地州2014年第二批农业综合开发优势特色种养示范项目财政资金184.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40万元,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44.8万元。优势特色种养示范项目年终请列入2014年213类06款03项“产业化经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请按照规定比例足额落实州、县级财政配套资金。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在收到项目资金后30个工作日内连同本级财政配套资金一并拨付至县级财政专户,同时,严格按照项目计划批复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县级财政报账制,不得以拨代报,确保专款专用,并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抓紧项目建设,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报账,切实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201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