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社会事业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建设、施工单位及监理企业:
为保障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的工资支付,预防和解决拖欠工人工资问题,维护工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制定了《珠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和预储金管理办法》,已广泛征求意见,并经市法制局审查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关于印发《珠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和预储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电子公章)1.doc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