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省财政厅对2014年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进行了组织申报及评审工作,现按规定将拟扶持项目和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4年12月25日-2015年1月5日。
如对支持项目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020-83134285,省财政厅020-83170877。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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