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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等部门关于印发《重点地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5-01-14  浏览:


  改环资[2014]29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4]23号)要求,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了《重点地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暂行办法》。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重点地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暂行办法.rar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  政  部


  环 境 保 护 部


  统  计  局


  能  源  局


  2014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