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及申报和评审结果,现将2013-2014年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专项资金安排方案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1月8日至2015年1月16日,共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公示名单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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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3-2014年广东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专项资金分配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1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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