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4年江河湖泊治理与保护专项资金预算(第三批)的通知》(财建〔2014〕763号)要求,依据《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3]788号)及我省上报财政部、环保部、水利部的《国土江河综合整治试点东江流域2014年实施方案》(粤环函〔2014〕1264号),省环保厅、省财政厅按照东江流域各市(县)2014年项目投资总额、污染物(COD)削减能力、生态建设或修复面积等因素对2014年江河湖泊治理与保护专项资金(第三批)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情况详见附件。
按《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3〕125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资金安排计划进行公示。公示期间,省环保厅和省财政厅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并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期限:2015年2月5日至2月13日(共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省环保厅020-87537865
E-mail:xushuying@gdepb.gov.cn
省财政厅020-83170273
E-mail:cztgmc@163.com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广东省财政厅
201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