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2014年度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第三批明细分配方案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
公示日期:2015年2月28日至2015年3月14日(共15天)
联系电话:省知识产权局 020-37666041
省财政厅 020-83170070
广东省财政厅
201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