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经贸信息电子字〔2015〕14号
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2015年省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物联网技术应用等专题)申报工作,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省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物联网技术应用等专题)的通知》(粤经信电软函〔2015〕37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我委将对2015年省级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推荐上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要求
请有意申报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所申报项目应符合申报指南。申报单位必须对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相关性、可行性负责。
二、材料报送注意事项
(一)电子稿和纸质稿须同时具备,主要信息一致,否则不予受理。电子文档用U盘刻存,装于信封内并标注主申报单位名称,纸质材料准备一式6份,用A4纸打印封装。同时,请在纸质稿首页右上角用铅笔注明项目所属指南领域和专题。
(二)提交纸质稿时请一并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审计报告等相关原件以备审核。
(三)根据《通知》,我市组织申报范围为领域一、二、三。其中领域一、二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3个,领域三无限制,且领域二、三不允许联合申报。
(四)根据《通知》,2014年获得省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的单位不得参与领域一和领域二的申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申报多个项目(含主申报和次申报)。
三、项目申报截止时间
项目申报单位请于2015年3月6日前将电子稿和纸质稿送交我委电子信息处(联系人:麦晓莹、范晓平,电话:82101683、82002392,地址:市民中心C区3115室)。
特此通知。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