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科创[2015]4号
广州高新区及区内各科技园管委会,各区科技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径向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市财政局反映。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广州市财政局
2015年4月20日
穗科创[2015]4号
广州高新区及区内各科技园管委会,各区科技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径向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市财政局反映。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广州市财政局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