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经贸信息预算字〔2015〕74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支持资金的管理,根据《深圳市进出口额低于4500万美元的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深财规〔2014〕13号)和《2014年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支持资金申报须知》(深经贸信息预算字〔2014〕14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4年度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支持资金第二批和第三批项目资助计划予以公示(见附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委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委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客观、公正、公平,保护项目申请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委将不予受理。
投诉处理处室: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预算监督处
投诉联系人:王春阳、李烨
投诉联系电话:82003153、82003043
传真:82002042
业务咨询电话:83988373、83988676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3070室
邮编:518035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2014年度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支持资金第二批公示表.xls
2.深圳市2014年度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支持资金第三批公示表.xls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