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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经贸信息委正式受理“2015年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航空航天产业品牌培育项目资助”业务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5-06-09  浏览:

  近日,为贯彻落实《深圳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府[2009]238号)、《深圳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府[2011]210号)、《深圳生物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府〔2009〕180 号)、深圳新能源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府[2009] 240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新材料产业振兴发展政策的通知》(深府[2011]124号)、《深圳市未来产业发展政策》(深府〔2013〕122号 )、关于印发深圳节能环保产业振兴发展政策的通知》(深府〔2014〕33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深府〔2014〕97号)、《深圳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文件,市经贸信息委正式受理“2015年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航空航天产业品牌培育项目资助”业务


  一、支持领域及方向


  企业品牌培育项目奖励主要支持企业开展品牌推广、品牌规划咨询、品牌标识系统设计、品牌新闻发布,广告投放和赞助以及渠道建设宣传等品牌推广活动。


  重点支持领域:互联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生命健康、航天航空、海洋、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等未来产业;服装、家具、黄金珠宝、钟表、眼镜等优势产业;除了以上产业以外的及其它优势产业。


  二、奖励标准和方式


  (一)奖励标准


  企业品牌培育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每个企业限申报一个项目。


  (二)奖励方式


  品牌培育奖励实行自愿申报、专家评审、中介机构审计、社会公示、政府审定、无偿奖励的原则。


  三、受理时间及咨询电话


  1.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15年6月5日至7月5日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5年6月5日至7月13日


  3.咨询电话:0755-82003941。


  项目申报须登录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专项资金系统网站(http://zj.szjmxxw.gov.cn/sfwweb/) ,并进行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具体申报条件、申请材料须登录委网站参见各扶持计划申请指南。


  市经贸信息委


  2015年6月8日


  (联系人:沈春红 电话:82107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