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经贸信息预算字〔2015〕8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进出口额低于4500万美元的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深财规〔2014〕13号)和《2014年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支持资金申报须知》(深经贸信息预算字〔2014〕14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4年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支持资金部分产品认证项目涉嫌利用虚假材料和凭证骗取资金的处理意见予以公示(见附件)。
如对上述处理意见提出异议,请项目申报企业在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加盖本单位公章)向我委反映;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委将不予受理。
投诉处理处室: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预算监督处
投诉联系人:王春阳、李烨
投诉联系电话:82003153、82003043
传真:82002042
业务咨询电话:83988676、83988677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3070室
邮编:518035
特此通知。
附件:2014年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支持资金部分产品认证项目处理意见公示表.doc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