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落实《深圳市航空航天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深府〔2013〕118号)和《深圳市未来产业发展政策》(深府〔2013〕122号)文件,市经贸信息委正式受理“ 2015年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航空航天产业重大项目扶持计划”业务申请。
一、支持领域
支持领域:创新能力提升、航空电子产业倍增、无人机腾飞、卫星导航应用、航空航天材料产业发展、精密制造技术及装备突破、微小卫星产业壮大、航天技术及应用、通用航空现代服务拓展、航空航天体育娱乐培育、产业集群建设、功能空间布局优化等重点工程领域。
项目建设对实现我市航空航天产业跨越式发展具有全局性影响和关键性推动作用。
二、支持数量和资助方式
支持数量:根据年度资金计划和评审结果确定。财政资金原则上按照与合作股权投资机构投资金额1:1的比例对项目申报单位进行资助,其中:50%作为股权投资,50%作为直接补贴。股权投资金额最高为1500万元。
资助方式:股权资助。引入社会专业股权投资机构作为合作单位,对拟投资企业开展股权估值、入股谈判、确定入股价格等工作。财政资金按照“同股同价、共同进退”的方式与合作股权投资机构共同对拟投资企业进行投资。项目退出时机由合作股权投资机构进行判断。退出时机成熟后,合作股权投资机构与项目单位协商,提出退出方案,财政资金与合作股权投资机构投资资金同时退出。
三、受理时间及咨询电话
1.受理时间:常年受理。
2.咨询电话:82107324,82108715。
项目申报须登录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http://www.szjmxxw.gov.cn/sfwweb/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具体申报条件、申请材料须登录委网站参见各扶持计划申请指南。
市经贸信息委
2015年6月23日
(联系人:沈春红 电话:82107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