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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经贸信息委正式受理“2015年第二批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海洋产业重大项目扶持计划(股权资助类)”业务申请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5-06-25  浏览:

  近日,为贯彻落实《深圳市海洋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深府〔2013〕112号)和《深圳市未来产业发展政策》(深府〔2013〕122号)文件,市经贸信息委正式受理“ 2015年第二批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海洋产业重大项目扶持计划(股权资助类)”业务申请。


  一、支持领域


  1.海洋电子信息。船舶电子、海洋观测和探测、海洋通信、海洋电子元器件等电子信息设备和产品;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海洋地理信息与遥感探测系统、海洋生态与环境监测系统、水下无线通信系统等海洋电子信息服务应用。


  2.海洋生物。基于生物基因的遗传育种、海洋生物功能活性物质、高附加值的生物制品、海洋生物制药产品等。


  3.海洋高端装备。高端钻井平台和生产平台,LNG船等特种船舶、高附加值钻井平台配套模块及关键设备、深海探测设备、深海装备用新型材料、海洋环保设备和产品等。


  4.邮轮游艇。中高档游艇设计、模具、专用设备、电子仪器仪表、新材料、制造、装饰备件、国际代理、国际交易、检测、评估、验船、泊位、干仓、关键零部件等。


  5.海水淡化。超滤和反渗透膜、水质自动监测、新能源海水淡化、能量回收、新兴管阀等海水淡化关键技术和装备的研发和产业化。


  6.天然气水合物(可燃冰)。可燃冰开采与环境保护以及储运设备技术。


  7.深海矿产。海洋矿物采集、海底行走与输运技术研发与产业化。


  8.海藻生物质能。海藻燃料炼制技术,海藻生物质能商业化开发及应用。


  二、支持数量和资助方式


  支持数量:根据年度资金计划和评审结果确定。财政资金原则上按照与合作股权投资机构投资金额1:1的比例对项目申报单位进行资助,其中:50%作为股权投资,50%作为直接补贴。股权投资金额最高为1500万元,直接补贴需用于与申报项目相关的支出。


  资助方式:股权资助。引入社会专业股权投资机构作为合作单位,对拟投资企业开展股权估值、入股谈判、确定入股价格等工作。财政资金按照“同股同价、共同进退”的方式与合作股权投资机构共同对拟投资企业进行投资。项目退出时机由合作股权投资机构进行判断。退出时机成熟后,合作股权投资机构与项目单位协商,提出退出方案,财政资金与合作股权投资机构投资资金同时退出。


  三、受理时间及咨询电话


  1.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15年6月18日至2015年7月17日17点截止。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5年6月22日至2015年7月20日(工作日)。


  3.咨询电话:82003456,82105214。


  项目申报须登录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专项资金系统http://zj.szjmxxw.gov.cn/sfwweb,在线填报《海洋产业重大项目扶持计划(股权资助类)项目资助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具体申报条件、申请材料须登录委网站参见各扶持计划申请指南。


  市经贸信息委


  2015年6月23日


  (联系人:沈春红 电话:82107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