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落实《深圳市海洋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深府〔2013〕112号)和《深圳市未来产业发展政策》(深府〔2013〕122号)文件,市经贸信息委正式受理“ 2015年第二批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海洋产业重大项目扶持计划(贷款贴息类)”业务申请。
一、支持领域
重点支持海洋产业的海洋电子信息、海洋高端装备、海洋生物、邮轮游艇领域,以及海水淡化、天然气水合物(可燃冰)、深海矿产、海藻生物质能等海洋资源利用领域。优先资助重点领域里下列项目:
1.促进产业聚集发展项目。优先支持海洋产业创新示范基地、海洋产业园区的初建、改建、扩建,支持游艇公共码头、船艇公共仓库、展示中心、交易中心等建设。
2.创新载体建设项目。优先支持海洋电子、高端装备海试基地建设,海洋研究院,海洋技术与产业孵化中心、中试基地等创建。
3.经济效益显著项目。优先支持达产后预计年销售收入(营业收入)超2亿元人民币,或上缴税收超200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
4.支持其他对实现我市海洋产业跨越式发展具有全局性影响和关键性推动作用,有利于夯实产业基础,完善支撑条件,强化产业链上下游配套能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提升创新能力的项目。
二、支持数量和资助方式
1.贷款贴息
支持数量:根据年度资金计划和评审结果确定。每个项目的资助总额为企业实际发生贷款利息总额的70%,贷款利率按照实际发生的利率计算。年度贴息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单个企业累计贴息额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原则上对单个项目的贷款贴息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贷款贴息,对签订贷款合同实际产生的贷款利息给予贴息。
2.事前补贴
支持数量:有数量限制,受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
资助方式:无偿资助。用于扶持公共基础设施、公共平台类项目,或者科研院所、事业单位申报项目。
三、受理时间及咨询电话
1.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15年6月18日至2015年7月17日17点截止。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5年6月22日至2015年7月20日(工作日)。
3.咨询电话:82003456,82105214。
项目申报须登录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专项资金系统http://zj.szjmxxw.gov.cn/sfwweb/,在线填报《海洋产业重大项目扶持计划项目资助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具体申报条件、申请材料须登录委网站参见各扶持计划申请指南。
市经贸信息委
2015年6月23日
(联系人:沈春红 电话:82107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