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完成好全省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提高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拟安排2015年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省政府专项工作经费)350万元,具体项目承担单位和内容详见附件。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5〕34号)及《广东省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7月9日至7月14日,共6日,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请向省安全监管局、省财政厅反映。
省安全监管局 联系人:朱海珊,电话:83135378
省财政厅 联系人:陈斌,电话:83170213
广东省安全监管局 广东省财政厅
2015年7月9日
2015年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省政府专项工作经费)安排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承担单位 | 补助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全省非煤矿山“三项监管”工作 | 省安全监管局 | 100 | 用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非煤矿山专家“会诊”监管、风险分级监管和微信助力监管等“三项监管”工作 |
2 | 大宝山矿采空区隐患治理 | 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170 | 用于对大宝山矿采空区(采空区面积计1.3万平方米,采空区体总约14万立方米)的治理 |
3 | 尾矿库安全隐患治理缺口资金 | 翁源县人民政府 | 50 | 用于金沙选矿有限公司尾矿库治理。概况尾矿库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挂名的危库之一,亟待治理消除隐患 |
4 | 基层安全综合整治 | 郁南县安全监管局 | 30 | 用于开展基层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包括消防、道路交通、烟花爆竹销售等领域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