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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资金政策

广东关于2015年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情况的通告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5-07-10  浏览:

  按照中央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的有关政策要求,广东省财政厅按照因素法对2015年中央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进行了分配,现将分配情况予以公布。


  分配范围:资金在粤东西北地区市本级、市辖区和县(市)中分配。


  分配办法:根据人均财力系数、地区分类系数及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新增需求3个系数计算分配。其中,人均财力越小,人均财力系数越大;地区系数具体分为市本级0.8,市辖区0.9,一般县1,生态县、扶贫开发重点县、中央苏区1.2,民族县1.3;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新增需求系数按工资增支需求确定。


  分配结果详见《2015年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情况表》。


  附件:2015年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情况表.pdf

 


  广东省财政厅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