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将2015年度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安排方案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7月15日至7月20日,共6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省民族宗教委、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民族宗教委联系人:方 莉,电话:020-83361578
省财政厅联系人:于 涛,电话:020-83170262
广东省财政厅
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