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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计划的公示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5-08-19  浏览: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财建〔2015〕386号),近期国家下达我省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第二批)1.3亿元。综合考虑珠三角地区各市大气责任书目标要求及地方财力等因素,分2个档次进行补助:一是将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要求高、治理任务较重的广州、佛山(不含顺德)、东莞市及地方财力较为薄弱的肇庆、江门市,共5个地区列为第一档,各补助1600万元;二是将深圳、中山、珠海、惠州市和顺德区共5个地区列为第二档,各补助1000元。补助资金重点支持各地开展工业锅炉治理、平板玻璃及VOCs等重点行业污染防治、大气监管能力建设以及列入年度大气污染治理任务的重点工作等。


  按照我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要求,现将资金安排计划进行公示。公示期间,省环保厅和省财政厅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并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日期:2015年8月18日至 8月20日(共3天)


  联系电话:省环保厅 020-87531870


  E-mail: yangzhongpu@gdepb.gov.cn


  省财政厅 020-83170438


  E-mail: cztgmc@163.com

 


  2015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计划表

 

序号地区项目名称计划安排资金
1广州市空气污染治理项目1600
2佛山市(不含顺德区)空气污染治理项目1600
3东莞市空气污染治理项目1600
4江门市空气污染治理项目1600
5肇庆市空气污染治理项目1600
6深圳市空气污染治理项目1000
7中山市空气污染治理项目1000
8珠海市空气污染治理项目1000
9惠州市空气污染治理项目1000
10顺德区空气污染治理项目1000
合计 1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