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经贸信息预算字〔2015〕13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3〕469号)和《深圳市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操作规程》(深经贸信息预算字〔2014〕24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社区商业项目资助计划通过我委网站(http://www.szjmxxw.gov.cn)予以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10日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委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委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客观、公正、公平,保护项目申请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委将不予受理。
投诉处理处室: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预算监督处
投诉联系人:张蕊 梁澄宇
投诉联系电话:82003043 82001367
传真:82002042
业务咨询电话:82007207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 区3070室
邮编:518035
特此通知。
附件: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社区商业项目资助计划公示表.doc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