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广东省2014年第三批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9月14日至9月19日,共6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财政厅以书面形式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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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广东省2014年第三批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资金分配方案.doc
广东省财政厅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