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260号)等有关规定,经专家评审,现将2015年第一批中央财政危仓老库维修专项资金拟安排项目计划予以公示。如对支持项目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省粮食局、省财政厅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5年9月25日-9月27日(公示期3天)。
省粮食局联系电话:020-83559288;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0-83170513
附件:2015年第一批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专项资金安排计划表(公示).pdf
广东省粮食局 广东省财政厅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