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将2015年水土保持项目省级补助资金安排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自9月25日至9月30日,共6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逾期或匿名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省水利厅联系人:谢 伟,电话:020-38356433;
省财政厅联系人:冯家廉,电话:020-83170120。
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财政厅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