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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资金政策

广东关于2015年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工作母机类制造业发展)因素法安排计划的公示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5-09-29  浏览:

  为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快珠江西岸工作母机类制造业发展,拟对2015年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母机制造业发展15亿元按因素法进行分配,现将因素法安排计划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2015年9月25日至9月30日,共6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珠江西岸装备产业推进办公室)和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系人:林树彬;联系电话:020-83133307


  省财政厅联系人:黄 飞;联系电话:020-83170058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5年9月24 日



  “支持工作母机类制造业发展”资金因素法安排计划表

 

序号地市分配金额(万元)
 小计150000
1珠海市16530
2佛山市50070
(不包含顺德区)
3中山市21720
4江门市18045
5阳江市7350
6肇庆市16995
7顺德区19290

 

 

  考虑因素(以下3个因素分别按40%、40%、20%计算):


  1.省下达的六市一区2015年装备制造业增加值任务数;


  2.省下达的六市一区2015年装备制造业工业投资任务数;


  3.六市一区工作母机类制造业企业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