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盟市农牧业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办〔2015〕26号)文件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2015年农业投资项目延伸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内农牧质发〔2015〕229号)及近日农业部绩效考核培训班的要求,现就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 高度重视延伸绩效管理工作
2011年批复建设的旗县级检验检测项目是2015年农业投资项目延伸绩效管理的重点内容之一,涉及我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等9个盟市的19个项目单位,这项工作共包括自我评价、自评报告等4个环节,其中自我评价是整个工作的基础,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对每项内容都要进行自我评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图片),这项工作工作量大、要求细致,因此,各有关盟市、项目实施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7月份我厅《印发的2015年农业投资项目延伸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保质保量、扎扎实实做好工作。
二、 认真收集报送自我评价证据文件
收集并整理自我评价证据文件是搞好自我评价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自治区汇总形成自评报告的依据。为便于项目实施单位收集整理证据文件,提供以下文件清单:
序号 | 文件名称 | 对应的指标 | 备注 |
1 | 可研报告及批复文件 | 2-④;6-⑥ | 可研报告首页、批复文件复印件 |
2 | 项目初步设计及批复文件 | 2-④ | 初步设计首页、批复文件复印件 |
3 | 验收报告及验收表 | 6-⑦ | 复印件 |
4 | 有关重大变更的批复手续文件 | 5-④ | 批复手续文件复印件 |
5 | 农业部投资计划下达文件 | 6-② | 复印件 |
6 | 单项工程验收合格材料或仪器设备验收报告 | 6-③;6-④ | 复印件 |
7 | 项目建设单位自验报告、向主管部门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 6-⑤;6-⑥ | 复印件 |
8 | 项目专项账本及相关会计凭证 | 4-① | 仪器、土建改造、车辆等主要账目复印件 |
9 | 竣工决算审计报告(或中介机构出具的决算审计报告) | 4-②③ | 复印件 |
10 | 财政预算文件或财政拨款单以及银行对账通知单 | 1-① | 复印件 |
11 | 项目单位专职或临时基建管理机构、人员构成文件 | 2-① | 复印件 |
12 | 土建工程或田间工程、仪器设备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 | 2-② | 主要文件的复印件,文本首页及核心内容复印件 |
13 | 监理日志、监理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等监理资料 | 2-③ | 主要文件首页及核心内容复印件 |
14 | 土建工程或田间工程施工合同,仪器设备采购合同,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工作以及监理服务合同 | 2-④ | 施工、采购合同、图纸复印件 |
15 | 仪器设备使用记录、仪器设备运转情况 | 8-①② | 主要仪器开箱、运转图谱、仪器使用登记记录等 |
16 | 从事质检工作技术人员名册、职责分工、学历或职称。 | 9-② | |
17 | 各级主管部门安排运转经费的证明文件和银行到账通知单 | 8-③;9-① | |
18 | 自我评价小组成员情况 | ||
19 | 现行的质量手册 | ||
20 | 近三年度的工作报告、质量技术部门计量认证证书或检测手册 | ||
21 | 项目建设前年度或月度承担各级质检部门检测任务的检测报告 | 11-② | |
22 | 项目建成后高峰期月度承担各级质检部门检测任务的检测报告 | 11-③ | |
23 | 过去三年承担各级质检部门检测任务的检测报告 | 12-① | |
24 | 其他认为必要的证明文件 |
说明:12(表示3级指标)-①(表示对应的证明材料)
三、 关于材料报送
为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我区的自评报告,请相关盟市负责对各项目实施单位的报表进行审核, 19个项目实施单位务于2016年1月23日前将自我评价表(电子及纸质)及证明材料(纸质)报厅监管局。
联 系 人:陆荣杰
联系电话:0471-6652070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201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