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我省重污染河流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部署,加快推进粤东西北地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根据《广东省省级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5〕25号)的有关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于2015年11月联合组织了省级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第一批)符合性评审工作,广州市流溪河(白云段)治理工程等65个项目(详见附件)通过专家评审。
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5〕34号)有关要求,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反映。
公示时间:2015年11月6-11日(公示期6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财政厅
2015年11月5日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电话:020-83133695,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0-83170438)